根据《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参保学生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管理办法》(试行)、《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参保学生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办法》的规定自本日起办理学生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具体事宜如下:
1. 学生须持就诊病历。费用发票、到所在辅导员处领取并填写《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参保学生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单》,并提供合肥市的中国银行卡号或存折的账号(必须注明卡号或存折号)。
2.结算医疗费用的费用期间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
3.以班级为单位由辅导员汇总材料交至学生处谷宗全老师处。
4.本次办理报销截止日期:2010年9月16日
备注:
1.合肥地区门诊报销上限为200元
2.合肥地区住院,在住院前告知医院方面已办理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出院前医院方面会直接按医保结算,不需要通过学校;(不在此次报销范围内)
3. 外地住院的携带就诊病历、费用发票领取报销单参加此次报销。